村妇意外跌伤治疗出差错 法院惊现百万医疗索赔案
作者:孙兴旺 范斌 发布时间:2008-07-01 浏览次数:1298
本网南通讯:一村妇不慎跌破头,历经两家医院抢救治疗仍落下瘫痪,医院被证实有责任后遭百万索赔。
2005年7月,家住南通如皋某乡村的原告秦某因头部破裂被家人紧急送往如皋一家医院抢救,经过清创缝合伤口后又被转院至南通市区一家大医院继续手术治疗。然而,术前还神志清醒的秦某术后却出现了反应迟钝、身体瘫痪等症状。2005年11月,省级司法鉴定部门认定南通市区某医院手术操作不当,对秦某的损害后果承担50%过错责任。2006年11月,省医学会鉴定后认为,双方纠纷属于二级乙等医疗事故。2007年6月,秦某将南通市区某医院、如皋某医院作为被告告到法院,当时的诉请为205660.28元。诉讼中,经法院委托鉴定,认定秦某已构成了一级伤残并需一级护理依赖。根据鉴定意见,原告将请求一下子变更到2173913.78元,仅护理费一项就计算了150多万元。因案件管辖标的范围变化案件一度被移送上级法院审理。今年5月,因执行新的案件标的管辖标准,案件再度回到港闸法院审理。但原告的请求又发生了变化,一度变更为2456904.28元,后又改成1933389.28元。如此频繁变更诉讼诉请的医疗纠纷案不仅少见,且如此大标的医疗赔偿请求更是罕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