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受罪 女儿起诉父亲索要抚育费
作者:戚新明 发布时间:2008-06-30 浏览次数:1489
本网扬州讯:协议离婚后,亲生父亲竟不守承诺,未按协议给付女儿生活费。女儿无奈之时,将离异的亲生父亲告上了法庭。近日,高邮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抚育费纠纷案。
高邮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被告刘某某应按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其义务。被告刘某某未按离婚协议履行其义务,应负本起纠纷的主要责任。据此,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刘某某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刘某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计3990元;被告刘某某应按离婚协议中约定继续履行给付原告刘园的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