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公开征求意见
作者: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8-06-27 浏览次数:913
座谈会上,该院院长颜赤首先向代表、委员和行风监督员介绍了法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并介绍了解放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真诚地希望11位同志对法院工作、法官办案等方面多提宝贵意见,为法院更好的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构建和谐法治淮阴献计献策。11名同志在肯定近几年法院工作成绩的同时,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具体表现在“四个加强”:
一是加强对外宣传。法院要加强对法院整体工作、特色工作、执行难、重大典型案件、有震慑性的案件、优秀法官的宣传,要通过多角度、多形式的宣传,将宣传的触角深入到乡村、社区,促进基层干部依法治理,农民依法维权。不仅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外,还可立足法院实际,通过法院立案大厅、审判法庭墙壁,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如漫画宣形式传法律。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一些代表提出不太了解法院工作,老百姓对法律、对法院工作了解得太少,这说明法院在平时的工作中与代表、委员、基层百姓的沟通力度还不够、密度还不强。在肯定上半年邀请代表委员、基层群众参与案件执行,组织案件庭审旁听,召开代表、委员、当事人座谈会,深入街道、乡村法律宣传的基础上,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工作,在具体案件处理上要与党委、政府、企业单位、村(居)委会、群众多沟通、多协调,力争做到案结事了。
三是加强基层建设。针对基层法庭力量配备不足,不能适应乡村百姓法律需求的状况,代表提出,建议法院能够增加法庭人员配备,并经常与辖区乡镇政府有关部门共同调解纠纷,从而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也有利于缓解法院案件大量增长的压力。
四是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当前,有的群众生活比较困难,遇到合法权益受损,比如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无经济能力打官司,不懂法律也请不起律师,往往忍气吞声,或者即使打官司也无所适从,不会举证等等,影响其权益的保护,甚至直接导致上访告状,造成社会不稳定,希望法院能够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
座谈会结束之前,该院院长颜赤就代表提出的部分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对代表提出的“执行难”问题,颜院长说:“执行难问题仍然存在,并在一段时期内很难得到根本解决,执行难表现形式多样,如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找、难动,有的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有的财产需要变现、置换,周期较长,涉村涉府案件难度较大,也不排除有个别执行人员的消极执行行为”,颜院长表示,该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加强对执行人员的管理,采取如公告执行、限制高消费执行、悬赏执行、集中查询、凌晨行动堵“老赖”,建立执行联动机制、执行震慑机制、召开执行兑现大会、执行救助等多种形式缓解执行难,尽最大力度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代表提出的保护弱势群体问题,颜院长说,该院已采取如实行诉讼费缓减免措施,让有理无钱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今年上半年该院已缓减免诉讼费20余万元,同时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指定代理人,为无经济能力的民事案件当事人联系法律援助。最后,颜赤院长代表淮阴区法院党组表示,将尽快整理出代表委员、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纳入院党组的工作日程,安排落实,并在7月初通过媒体等形式将法院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解放思想整改情况、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向代表委员、行风监督员汇报,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布,法院工作希望得到全社会的监督和支持。
针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建议和意见,颜赤院长代表淮阴区法院党组表示,将尽快整理出代表委员、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纳入院党组的专题工作日程,研究落实,并在7月初通过媒体等形式将法院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下半年的重点工作和主要措施、解放思想整改情况、意见和建议落实情况向代表委员、行风监督员汇报,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布,从而使法院工作得到全社会的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