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被亲戚拉入黑名单 男子砸车泄愤获刑
作者:洪春 发布时间:2014-10-28 浏览次数:619
近日,江苏省张家港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施某因多次借钱遭拒被亲戚拉入黑名单后,竟然怀恨在心,用砖砸亲戚车,被法院以故意毁坏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刑。
施某三十多岁,小学文化。2003年2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4年1月,又因烧自家房屋犯放火罪被判刑三年,缓刑四年。照理施某在缓刑期间应该老实做人,但其不学无术,成天游手好闲。因为没有正当工作,缺钱花,施某就以各种名义问亲朋好友借钱用于吃喝玩乐。但当别人发现有借无还时,就开始躲避他。林某是施某的阿姨,平日里看施某生活拮据,就经常借钱给他,总共借给他一万余元。施某分文未还。林某心地良善,知道外甥不争气,也不催他还,总劝他能好生找个正常工作养活自己。但施某见阿姨温良可欺,总算揪到了救命稻草,仍然厚着脸皮三番五次打电话向林某借钱。林某气得心痛,又拉不下脸来训斥施某,无奈之下就干脆把施某的电话拉进了黑名单,反正眼不见心不烦乐个清净。这下可捅了马蜂窝,施某便开始记恨在心了。
经过法院审理,判决施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因之前施某原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故撤销该缓刑,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法官说法:每个人都应自食其力,不能依赖他人度日。施某好逸恶劳本就可恶,在他人且是至亲拒绝借款拉其进入黑名单后,本应扪心自问、好自悔改,做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但他却心理偏隘,走入歧途,通过毁坏他人财物来泄愤,其不仅没有情商,更是个十足的法盲,最后锒铛入狱,完全咎由自取。(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