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里的陷阱
作者:朱艳萍 发布时间:2012-08-27 浏览次数:273
QQ陷阱多,上网需谨慎。近日,大丰法院审理了一起冒充QQ好友诈骗的案件,被告人文十被判处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25000元。
2011年3月22日、24日,文十伙同吴奇、潘才等人,通过淘宝网花20元购买QQ盗号木马程序,在窃得江苏大丰朱某的QQ密码及视频后,冒用朱某的身份信息登录,与朱某的同事许某、同学何某聊天,骗取许某、何某两人的信任后,以借钱名义诈骗作案2起,分别骗得许某人民币20000元,何某人民币50000元,合计人民币70000元。文十事前明知潘才等人实施诈骗犯罪,仍帮助前往银行将诈骗所得赃款取回,并从中分得赃款人民币7000元。案发后,被告人文十退出人民币7000元,已退给被害人许某。又查,吴奇退出人民币3250元,卢成退出人民币1000元,均退还给被害人许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文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文十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予支持。本案系共同犯罪,被告人文十在诈骗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可减轻处罚。归案后,被告人文十认罪态度较好,且退出部分赃款,量刑时予以考虑。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文中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