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实“全市最低价”的赔本吆喝
作者:吴欢、胡斌 发布时间:2014-10-27 浏览次数:644
商家打出横幅“全市最低价”促销手机,丁某信以为真当即收入囊中,没想到在购买后随即发现该商场手机售价比邻店高出整整500元,大呼上当受骗的丁某通过工商部门维权未过后之后诉至法院,最终双方经过法庭调解,丁某退回手机并得到商家赔偿款四千元。
对于因商家虚假广告而造成的差价损失,丁某愤愤不平,当即便以视频资料形式将部分证据予以收集。随后丁某向该市工商部门反映该商场存在对消费者对欺诈行为。工商部门处理后对该商家给予行政处罚,但是商家与丁某之间的调解却始终未达成一致。
法官提醒:
面对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经营者往往会使用吸引眼球的广告、标语来引起消费者注意,但在这过程中尤其要注意,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全面真实,不得做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同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也需要理性消费,货比三家,避免被不实宣传所误导,在消费时尽量选择正规店家,并保留相关的原始凭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