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工学校学生工厂实习 被老员工欺负拿剪刀捅人
作者:葛宝华 周蓉仙 发布时间:2014-10-24 浏览次数:387
每年都会有众多技工学校的学生会进入工厂实习,从学校这座象牙塔来到工厂一线实践对很多学生来说是一个很难得的锻炼机会,这个过程不仅仅是学到了知识,还有更多的东西,比如人际交往的技能。可是,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处理人际交往这件事。近日,昆山法院就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实习学生难忍工厂老员工的欺负,拿剪刀捅了人,最终被法院判了有期徒刑四年。
年仅20岁的小赵去年自云南省老家来昆山某工厂实习,刚刚踏上实习岗位,小赵对未来的工作充满可期待,自己学了多年的技术终于可以在此一展身手了,小赵对工作很是认真努力。然而,真正的实践活动还是和理论有很大出入,虽然小赵很努力,但是成绩却并不突出,甚至还有垫底的危险。于是,很多老员工很是瞧不上小赵,时不时还挖苦他一下,时间一久,小赵心里便埋下了怨恨。终于,有一天老员工卢某、宋某又一次开小赵玩笑,小赵忍无可忍便与其两人扭打在一起,多亏工厂内的其他员工帮助将他们劝开。回到了工作台,小赵越想越生气, 一定要出这个口气,冲动之下便拿起了工作用的剪刀冲卢某、宋某而去。本以为刚才的吵架已经结束了,卢某、宋某毫无防备。结果小赵也没有手下留情,捅伤卢某,致其十二指肠破裂、胃右动脉破裂,腹腔积血,捅伤宋某,致其左侧胸腔积气。后来,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卢某腹部损伤已构成人体重伤二级,被害人宋某胸部损伤已构成人体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小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小赵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昆山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小赵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官提醒:冲动是魔鬼!本案中的当事人小赵有很强的上进心,再加上年轻气盛,当面对同事的调侃时,没能恰当处理而是怀恨在心,最终酿成惨剧。通过本案,提醒广大市民,人际交往是我们生存的一项很必要的技能,需要从生活工作学习中慢慢学习掌握,从而培养遇事冷静、理性处理的能力。假如,本案中的小赵没有那么冲动,能够宽容面对老员工的调侃,虚心学习,最终一定会得到大家都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