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借条保证与情人结婚 分手后被索“借款”
作者:谢文龙 吴雪风 发布时间:2014-10-21 浏览次数:420
为了应付情人的逼婚,他向情人打下20万元的欠条,不久两人分手,情人拿着借条将他告上法院。近日,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理了离奇的“借款”案件。
打麻将“一见钟情”,两个有家庭的人成情人
王某(男)和刘某(女)曾经都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一次偶然的相遇不仅改变了他们俩人的命运,也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2009年下半年某天,俩人应朋友之邀去打麻将,几圈麻将下来,俩人互生好感。牌局结束后,俩人互留电话号码,并且约定以后有时间一起出来打牌。此后,俩人一直保持联系,王某多次邀请刘某出去打麻将、唱歌。在此过程中,做工程的王某出手阔绰,一来二往,俩人之间的关系逐渐升温,2010年初,俩人正式发展为情人关系,并在外租房同居。
女方离婚,男方为应对逼婚打借条
随着俩人的同居,刘某与丈夫关系日益恶化,并且刘某认为她与王某真心相爱,应该确定合法夫妻关系。于是刘某多次与王某商量各自与配偶离婚,然后俩人结婚,王某也表示同意。2011年3月,刘某与丈夫办理离婚手续。此后,她就一直催促王某与其妻子尽快离婚,以便俩人结婚。王某一直表示同意,但是每次都以种种理由推脱,几个月过去了一直没有行动。2012年2月某天,刘某再次询问王某何时与妻子离婚。王某保证会尽快与妻子离婚,但是现在时机还不成熟,希望刘某给点时间,并且在离婚后马上与刘某结婚。但是这次刘某却没有同意,而是要求王某拿出实质性的办法来,也就是要求王某打一张20万元的借条,如果王某不愿意与妻子离婚,就以这20万元赔偿自己的分手费和精神损失。王某被逼之下,向刘某出具一张20万元的借条,并在上面注明“如果俩人走到一起,该借条作废”。
男方拒绝离婚,昔日情人对簿公堂
拿到借条之后,刘某暂时相信了李某。但是,几个月过去,依然没有见到李某与其妻子离婚,并且李某来找她的次数越来越少。于是,刘某再次找到李某,要求其尽快离婚。开始,李某还是以需要时间为由进行推脱。在刘某多次找他后,李某最终直接表示不愿意和妻子离婚,并要求和刘某分手。此后,刘某多次找到李某试图和好,但是此时李某态度很坚决。2013年10月,感觉被骗的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归还20万元借款并支付利息。
庭审中,双方各执一词,刘某称李某因做工程资金周转需要,向自己借款20万元。李某则称不存在借款事实,俩人是情人关系,自己是为了应付刘某逼婚才不得已写下这张借条的,借条上明确载明“如果俩人走到一起,该借条作废”可以证明上述事实。
法院经调查发现,刘某只是在外打工,并没有出借20万元借款的能力,刘某也不能提供任何银行取款、转账等证据。经过法院调解,俩人达成调解协议,李某自愿支付刘某现金1万元。
“分手协议”无效,索要赔偿得不到支持
本案名义上是民间借贷纠纷,真实内容应该是“分手协议”的效力问题。因为双方并不存在借款的意思表示,也没有借款的事实,李某打“借条”是保证与刘某结婚,从借条内容来看,是为了在双方分手后给予刘某的补偿。而李某与刘某都有家庭,其婚外情本身违法,也违背了传统的善良风俗,这种分手协议违反了民法的公序良俗原则,协议无效。目前,婚外情中女方主张“分手费”的案件并不罕见,但是这种请求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