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910,一起白血病人父亲汤某利用假发票骗取农保补偿款的诈骗案在溧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汤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汤某的儿子被查出患上了白血病后,20093月至20118月间,在某儿童医院住院治疗,较大的医疗费用让汤某忧心忡忡,而农村医疗保险中只有住院的费用和部分药物费用可以报销。正为钱发愁的汤某在医院厕所看到一些小广告,广告上“专门伪造证件或发票收据”几个小字吸引了他的注意,此时,汤某脑中一个想法正在成形,即利用儿子个人信息和伪造假的出院小结、住院发票、用药清单等资料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新农合”)补偿款,曾经听说社会上有人骗保都没有出事,更加坚定了他的想法,自此,他走上了一条骗保之路。

 

20098月到20141月期间,汤某多次电话联系小广告上的号码,把真的发票给造假人对照伪造数额大的假发票等医疗单据,拿大额的假发票到农保管理中心报销,共14次骗取新农合补贴共计人民币46万余元,扣除其儿子可以报销而未报销的医疗费人民币10万余元,共诈骗了人民币36万余元。据悉,汤某的儿子经过2年多治疗,在2011年基本控制住了病情,后回家观察,目前为止身体状况比较稳定,没有复发迹象,20118月后,一直没有去过该医院。

 

溧阳新农合管理中心对2013年度已补偿案件进行复查,发现汤某利用其儿子信息资料骗取新农合补偿款,核实的10份发票均为假发票后报案。201418,汤某利用伪造的医疗单据,试图骗得新农合补贴人民币4万余元,后因案发而未遂。

 

法院经审理认为,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汤某曾因诈骗犯罪被判处刑罚,现又犯诈骗罪,可酌情从重处罚。汤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