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行拦车被撞 男子颅脑受伤获赔11.1万
作者:黄敏 发布时间:2014-10-17 浏览次数:316
王某受伤后被送至医院抢救,在医院住院治疗18天。后经鉴定,王某因交通事故致双侧额叶脑挫伤性血肿、左侧额颞部硬膜下血肿、蛛血、右枕骨骨折,遗有脑外伤后智能损害(轻度)、脑外伤后人格改变,被评定为九级伤残。
事发后司机唐某垫付了11728.78元,因未获其他赔偿,王某将唐某、唐某所属的公路运输公司、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46053,7元。
东台法院受理后,经法院主持调解,王某撤回了对唐某的起诉,并与公路运输公司、保险公司达成协议:1、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范围内赔偿原告王某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124700元。其中,向原告王某支付111000元,向被告公路运输公司支付13700元;2、保险公司在商业险限额范围内赔偿被告公路运输公司因本起交通事故所造成的车损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