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帮客户运输货物途中因为装货超限途中货物毁损,为了逃避40万元的货物赔偿,王明想出了保险诈骗的主意,如意算盘未打成,反而因保险诈骗获刑并罚款。近日,海州法院审理此案,王明因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201381凌晨,王明驾驶挂货车,将一批玻璃管从连云港市运往河北省唐山市。但在天津路段,因为货物超高被限高栏杆挡住致使玻璃钢管部分跌落。玻璃管价格昂贵,王明为逃避货物毁损赔偿责任,想出了骗保的主意。当日,王明在某保险公司连云港分公司为这批货物投了保价为60万元的货物险。第二天,王明将车开回连云港某路段,将毁损钢管抛在路上,伪造完翻车现场后,他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理赔。但是在理赔勘验过程中,因疑点重重被保险公司发现,保险诈骗未遂。毁损货物经评估公司核定,价值近40万元。

 

经海州法院审理认为,王明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根据被告人李军兵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