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粮油”旗号下的骗局
作者:金永南 余勤 发布时间:2014-10-15 浏览次数:334
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一年到头辛辛苦苦种田,就指望收获的庄稼在维持生活的同时换几个钱。可就有这种丧尽天良的人,为满足个人私欲,诈骗起了农民们的血汗钱。
无证无照,堂而皇之开起粮油收购店
在南通通州平潮镇农村一带,提起收购粮油的“潘四候”或“潘老板”,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潘四候”潘某某原为平潮镇粮店的一名下岗职工,改制后一次性买断工龄,2001年到2006年与他人合伙做粮油生意。自2007年起,潘某某以平潮镇粮站的名义开店向农户收购油菜籽、小麦,并为农户兑换和出售菜籽油、面粉。每年夏粮收获季节,潘某某打着平潮镇粮站的广告招牌承诺:“质量最优、方便客户、随到随付”,并用自己印制的“通州市(区)平潮粮站购销付款(货)凭证”进行粮油收购及兑换生意。
开始几年,潘某某还能顾及自己的经营信誉,做到守约经营,在当地百姓中赢得了一定的口碑,生意也越做越大。除在平潮镇门市部经营外,潘某某还在平潮镇及平东镇设点,请4名收购员收购或兑换粮油,分别给他们800元左右的帮忙费或按收购数量发临时工资。由于潘某某打着集体的名号,当地许多农户都把收到的油籽和小麦送过去,“多年来,我一直在平潮粮店门市部兑换菜籽油和面粉,因为这是集体的嘛,开的年代蛮长的,不会有问题的,再说送的人也蛮多的,折率也高,换起来也方便,所以我很相信、很放心,说实话从来没有怀疑过。”平东镇平东村郭某某说。
沉迷赌博,600农户50余万血汗钱打水漂
2013年夏季,潘某某共收购农户小麦15万多斤、油菜籽3万8千多斤。不过这次他把油菜籽送到海安一家油脂厂换油后,没几天又把换来的油卖给了这家油脂厂,“因为我欠人家的高利贷没办法偿还了,只有将卖油的钱拿一部分偿还,还有一部分我拿去赌钱,都赌输了。”
据潘某某交代,2012年4月份起他开始参与赌博,有时一次输赢5万元,输了钱后向他人借了15万元高利贷接着再赌,结果也输掉了。2013年,潘某某又借了80万元高利贷用来赌钱,没想到一下子赢了85万元。“当时我觉得手气不错,想赢到100万元,于是再赌,结果不仅把赢到的85万块钱输掉了,还把借来的40万块钱也赔进去了。实在没钱了,潘某某就把兑换来的油再卖给厂方,将卖油的钱再作赌资和偿还高利贷,结果又是血本无归。至此,所有百姓存的粮油菜籽的钱都潘某某挥霍一空,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50多万元,涉及近600农户,其中最多一户被骗1万多元。
难以为继,东窗事发终进班房
还不起钱,潘某某还有最后一招,那就是躲债。
潘某某玩起了失踪,农户们兑换的菜籽油、面粉无法领取,纷纷到公安部门报案。“怪不得这两年我每次去付面和油,潘老板最多只肯付10来斤,对我说‘你少付点,够吃就行,吃了再来。我这里是粮站,公家的,你不要怕。’我也没多想。听说这家店关了门,老板找不到了,这才知道上了当。”报案人之一平东镇平东村顾某某说。
案件发生后,由于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巨大,被骗群众情绪激动。公安机关高度重视,马上成立专案组组织警力立案侦查,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
“我要对被骗的农户说声对不起,等我坐牢出来以后有能力的话尽量偿还他们。”一审判决后潘某某说。
预警提示:农民兑换粮油要选择正规渠道
油菜籽兑油并将油存寄在经销商处,是农民的传统方式。由于时间跨度长,存在一定的交易风险,极易致农民利益受损。2011年,南通市通州区二甲镇的个体粮油经销商任某出逃,造成当地农民五六百万斤菜籽无法兑现,损失达1000余万元。“平潮镇潘某某诈骗农民油菜籽案是该区审理的第二起粮油兑换诈骗案。”法院承办法官说。
“由于农民个人无法长期存放大量食用油,不得不根据消费量分期兑付,一旦经销商逃跑或炼油厂倒闭,将影响众多农户。这类案件往往涉案人数众多、标的额大。”承办法官指出,农民朋友要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要认识到菜籽收兑中存在的风险,一是要选择证照齐全、信用度高的经销商,二是要改变兑油模式,如通过分散兑换的方式,多投放几家经销商,以降低风险;或者通过直接出售的方式,兑现钱款,再现金购买,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菜籽收兑行业的管理。油菜籽收购涉及到千家万户农民的利益,工商、公安、粮食等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经销商的管理,坚决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要对合法经营者加以规范引导,及时掌握其经营状况,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防范经营风险。”承办法官说,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完善相关法律及规章,实行高标准的从业准入制度,如规定从业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注册资金,或要求其提供信用担保,方可开展菜籽收兑业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低农民菜籽兑换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