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长法院党员挂钩服务进社区
作者:杨洪应 发布时间:2012-08-27 浏览次数:29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决策部署,全面增强法院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实施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
自8月起,南长法院实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要求每名党员到居住地或共建社区报到,至少直接联系1户以上困难群众,积极开展扶贫帮困,结对帮扶,为困难群体做实事,办好事。认领党建工作指导岗、政策法规宣传岗、文明新风践行岗、环境卫生保洁岗、扶贫帮困助残岗、法律援助服务岗、民事纠纷调解岗,学生关怀服务岗、科普知识宣传岗等至少一个岗位,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每半年至少当1天社区志愿者或参加1次社区公益活动,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
制度规定,党员到社区报到须由组织出具介绍信,报到社区和开展活动进行登记,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单位建立工作档案,并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鼓励党员干部踊跃参加居住地社区的各项建设,当好政策法规的宣讲员、社区发展的参议员、文明建设的示范员、公益事业的促进员、困难群体的帮扶员、科教文体的普及员、沟通联络的信息员、社区稳定的安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