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广陵法院出台实施意见助力全区持续创新
作者:徐颖 发布时间:2012-08-27 浏览次数:280
为认真贯彻广陵区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近日,广陵法院出台了《关于为全区持续创新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该《意见》紧紧围绕“推动跨越发展,建设美好广陵”工作主题,紧扣广陵打造世界名城核心区的发展目标,从六个方面制定了20条具体措施,为区域经济社会持续创新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强调,全院干警要从大局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认识持续创新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为持续创新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责任感,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能动司法,延伸司法审判职能,为区域持续创新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发展、推动现代产业建设方面,要深入开展大项目建设专项服务,着力推进城市服务业快速发展,依法保障现代农业升级发展,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大力促进重点产业集群发展。
在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世界名城核心区建设方面,要依法妥善审理在城市拆迁安置、旧城改造和城市管理中发生的纠纷,全力推进世界名城核心区建设。加强诉调对接网络建设,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
在服务人才兴区战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方面,要围绕全区人才为纲、人才兴区战略,为创新型人才引进、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广陵老字号商标的司法保护,支持培育广陵知名品牌。完善创新体系建设,积极应对创新行业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待。
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要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开展涉诉矛盾纠纷分析年报告、半年报工作,建立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制度,充分发挥司法指引、评价和预测作用。收集掌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强联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意见》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服务全区持续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任务分解表,责任到庭、到岗、到人,确保保障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完善服务持续创新长效机制,开展前瞻性调查研究,提出司法应对措施,为区委决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