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香烟引矛盾 一腔怒火把人伤
作者:庄园 吴旭东 发布时间:2014-10-10 浏览次数:621
工友之间本该互谅互让、相互帮助,但在常州市武进区湟里镇,外地来常务工人员蒋某却用铁铲将工友胡某的胳膊铲伤。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件。
2013年11月初的一天下午,蒋某跟随工程队的队长来到武进区湟里镇某村进行铲草皮作业,与他一同前来的还有胡某和另外四位工友。当天下午3时许,施工作业已近尾声。为了感谢队员们的辛勤劳作,队长拿来了6包香烟。其他几位工友都是一人只拿一包烟,但惟独胡某一人拿了两包,这就让没有分到香烟的蒋某有些不开心。于是蒋某要求胡某将多拿的一包烟还给他。让蒋某没有想到的是,胡某称队长本来就欠他一包烟,多拿是应该的。
两人之间的矛盾引起了其他工友的注意。在他人的劝和下,蒋某与胡某分开到两个角落铲草皮。但此时的蒋某并没有平息心中的怒火,越想越气的他又去问胡某要烟。两人之间的言语矛盾逐渐升级为肢体接触。后胡某再推了一下蒋某后便快步后退离开。蒋某遂将手中的铁铲扔向胡某。本只是向吓唬吓唬胡某,却没料到铁铲正巧就铲到胡某的手臂致其骨折。经法医鉴定,胡某之伤已构成重伤。
对于本案,武进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法官提示:事发后,蒋某一家人已经陆续赔偿了胡某十余万元。一包小小的香烟,让一名本该十分健康的成年人饱受折磨,让一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历经磨难。矛盾面前莫冲动,礼让三分天地宽。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每一个和谐之人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