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身患肿瘤为天灾,谁成想手术发现遗留纱布竟是人祸。一块纱布,留腹七年!问责xx医院,对方答曰:手术有风险,这是个小小失误。这状况相信无论谁都难以接受。可这事,就真真切切的发生在淮安市民赵敏的身上。赵敏一气之下将xx医院告上了法庭。清浦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这起朱某诉某xx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

 

事情还要从2007年说起。 20071月初,赵敏在市区某xx医院分院做产前检查,因情况紧急,在医生劝导下,赵敏同意在该xx医院进行剖宫产并于2007117出院。出院后3个月,赵敏就一直感觉自己的腹部疼痛不适,自此,赵敏遭受长达七年的腹痛之扰。七年来赵敏多次因腹痛到xx医院寻求治疗,并因此严重影响工作与生活。七年时间光就诊卡就办了56个。每年都要2次以上B超,每月都要到卫生院挂水,每天都要吃消炎药、止痛药。本来挺好的工作总因为自己腹痛请病假而无法长久。这让赵敏总是感慨自己遭受了“天灾”。2013年年中,赵敏再次到xx医院就诊时被认定腹部有恶性肿瘤并进行了手术,直到手术时大家才发现这“天灾”竟是块纱布。赵敏这才明白,这敢情是七年前xx医院手术留给她的“人祸”啊。

 

法院开庭时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并调取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对事实予以证实,并委托相关机构对赵敏的伤情进行了鉴定。最终认定被告对原告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确认原告各项损失为112239.7元,据此,法院判决如下:一、被告淮安市某xx医院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赵敏各项损失共计112239.7元。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上诉人名均属虚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