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执行护法威
作者:薛同忠 吴洪武 发布时间:2014-10-09 浏览次数:501
“被执行人高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其张贴大字报公然挑衅法律权威,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对其强制执行。”在刚刚过去的国庆节前,清河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对淮安某学校申请执行的高某房屋租赁一案展开布署,一场强制执行大网已悄悄拉开。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2005年高某租赁淮安某学校的教育用地并在上面承建房屋用于浴室经营,后因租赁合同产生纠纷于2011年12月诉至清河法院,2012年4月作出判决,确认双方的租赁合同无效,高某应于判决生效后三月内返还所租赁土地。高某不服,上诉于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年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清河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土地的判决内容。因高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学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清河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高某送达了通知书,限其于
考虑到本案的具体实际,浴室经营地点在校园,强制执行会影响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甚至危及学生的人生安全。清河法院多次会同区司法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约双方洽谈协商,以争取高某主动履行义务,因高某提出按照门面房拆迁标准给其补偿,漫天要价。为达到其非法目的,还聚集社会闲杂人员,利用学校开学的特殊时机,散发传单,张贴大字报,干扰了学校正常教学,致使双方矛盾激化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强制执行护法威
29日上午6时30分,整装待发的近40余名干警于清晨6时30分集结完毕,7点前准时到达执行现场,清河法院院长和分管执行的副院长也来到现场。
7时5分,由执行局局长薛同忠带领的执行组来到高某租赁经营的洗浴中心门前,而高某拒不配合不开门,早有准备的执行人员立即通过开锁师傅打开浴室玻璃门。此时,高某的妻子拿出一瓶满装着汽油的矿泉水瓶洒向自己的头部,扬言谁再敢动一下,就与他同归于尽。女法警刘青将个人安危置之度外,一个箭步冲向高某的妻子,迅速抓住她右手里的汽油瓶,其余法警迅速共同将高某妻子制服,带离执行现场。
紧接着,玩命抵抗执行的高某也把浑身浇满了汽油,手里拿着余下的汽油瓶上下乱舞直往外冲,并拿出打火机欲点燃,企图以自焚威胁抵抗执行。在这个紧要关头,多名法警队员和执行人员一齐冲上将其控制住带离执行现场。
此时,已被洒了一身汽油的刘青又回到现场与法官吴雪玲一起找来高某夫妻的换身衣服。短短不到两分钟时间,执行干警迅速将被执行人制服,有效避免了一起恶性事件的发生。
经过6个多小时紧张有序的清点、登记及公证工作,近400平米浴室里的所有物品终于被搬离现场,执行人员饥肠辘辘地回到法院已是下午1时。
看到已被清空的房屋,申请执行人激动地说:“感谢清河法院的执行干警,让校园恢复了平静,如果没有你们这一把把执行利剑,不知道什么时间才能把他拿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