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重阳节,恰逢国庆长假,许多人选择了出游。看到新闻报道中各景区人头攒动,我很庆幸没有随波逐流,而是回老家帮忙干了两天农活,过了一个别样的重阳节。

 

公公已过世多年,寡居的婆婆独自住在乡下,耕种着农田。此时刚好是收获的季节,婆婆年纪大了,有些力气活做不动了。国庆节前,我们一家三口就商定回家过节,帮老人收玉米。

 

102早上一起床,我问女儿知不知道今天是重阳节,女儿老实说不知道。不过她读过一句诗“遥知兄弟登高处,遍插茱萸少一人”,还开玩笑问我有没有茱萸。我告诉女儿,王维的这句诗是因为他在外地,不能回家,独在异乡思念亲人,成了人们思亲情感的普遍概括。所以,每当人们在节日思亲时,便很自然吟诵这两句诗了。但重阳节是尊老敬老节,要孝敬老人,我们不插茱萸,可是我们跟奶奶在一起,帮忙干活,也是孝敬。女儿点头称是。

 

我们给婆婆买了小型玉米脱粒机,并帮忙脱粒。磨刀不误砍柴工,我们先进行了分工合作。我老公负责将晒干的玉米棒运到机器附近,我负责将玉米棒喂进机器,婆婆负责捡脱粒完成的玉米芯,女儿负责运送捡好的玉米芯。四个人一齐动手,很快就完成了一大半的工作。12岁的女儿尤其卖力,跑前跑后,也不肯休息一时半会。脱粒结束后,我和女儿互相看着灰头土脸的对方,都会心地笑了。晚上睡觉时,从未干过农活的女儿说浑身酸痛,但还是决定第二天要继续帮忙。

 

这个重阳节,我们所干的活虽然有限,但是婆婆显然心情很好,女儿也体会到了劳动的艰辛,更懂得了重阳节尊老敬老的意义。

 

作为一名人民法庭的法官,对于这个重阳节我更有着别样的情感。想想手头上那些已经结案或正在审理之中的赡养费纠纷,我心中对那些作为被告的子女总有些无法理解的愤懑。

 

当然,我不排除个别案件中老人有过错,但多数案件中,问题还是出在子女的身上。有些子女锱铢必较,总是要比较其他兄弟姐妹是否尽了孝道,要比较老人是否给他们财产。更有甚者,老人还活着呢,就要求老人给他们分遗产。有好多被告,自己年收入总有十来万甚至于更多,但就是不愿意给老人一年几千元的赡养费。

 

我清楚记得两年前的一桩纠纷,60岁的儿子不肯赡养80多岁的父母,老母亲要喝粥,儿子说粥要留给自己的儿媳妇喝;老母亲想吃点家里做的豆子,儿子说要豆子要留给自己的孙子吃。我们法庭干警全员出动,也没能打动那位儿子对父母的铁石心肠,最终案件还是以判决结案。

 

对此结果,我只能深深喟叹。我无力改变什么,只希望通过我的言传身教让女儿明白什么是孝,这个重阳节,我做到了。但是,普天下的儿女,在重阳节是否都明白了这个道理呢?我看未必。

 

但愿儿女们都能善待老人,因为儿女,最终也将变成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