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强行占有、居住在父母的房屋内,十年期间全靠“啃老”维生。叶先生老两口忍无可忍,起诉到法院,要求儿子儿媳腾房,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叶老先生和妻子膝下只有一个儿子叶飞,夫妻二人对儿子百般疼爱。2003年,叶飞大学毕业后,长达两年的时间内没有找到工作。后来,叶老先生介绍儿子进入战友所开公司工作。谁知工作未满三个月,叶飞就开始说工作没意思等等,辞职不干了。此后夫妇二人又给儿子联系过几个工作单位,但是叶飞均推说“没意思,不想干”,一直赋闲在家,每天睡觉、上网,没有生活费就向父母要。

 

2009年,叶飞通过网络认识了现在的妻子小佳,此后开始同居直至2010年结婚。结婚后小佳也辞去了工作,从此两人吃穿用度全部依靠叶老先生夫妇。老俩口对此难以接受,从谆谆教导到严厉斥责,但小俩口却理直气壮地宣称“作为父母有义务养我”等等。至2013年,老俩口多年积蓄全部用于贴补家中生活,再次要求小俩口出去自谋出路,但已经习惯于“啃老”的小俩口对此无动于衷,甚至与父母发生肢体冲突。无奈之下,叶老先生夫妇将儿子儿媳诉至法院,要求其搬出叶老先生名下房屋。而截至起诉时,叶飞已经年满33岁,大学毕业后十年间始终依赖父母生活。

 

考虑到叶飞已成年,身体健康,没有法律规定的丧失劳动能力、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情形,其主观上拒绝工作、不愿自食其力,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因此,叶老夫妇对如此“啃老族”没有抚养义务。姑苏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令叶飞夫妇搬出叶老先生夫妇的房屋,将房屋清理腾退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