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昆山某小区的6岁男孩强强和其他小朋友在小区玩耍,竟用地上瓷砖“划伤”了停在小区的奔驰车。近日昆山法院审结该案,强强父母最终支付车主车辆维修损失2万元。

 

多年前强强爸妈来昆山打拼,随着爸爸生意越做越大,家中的条件也一日日改善。强强从小在昆山长大,结识了很多小朋友,刚刚六岁的他就经常自己到小区中和小朋友玩耍。今年5月的一天,爸爸出差了,妈妈将强强从幼儿园接回后正准备晚饭,无聊的强强就一个人跑到小区和其他小朋友玩耍。刚在学校学习写阿拉伯数字的小朋友们都想“秀”一下自己的学习成果,可是在哪儿写呢?他们竟然顺手捡起地上的瓷砖在停在路边的车上写了起来,因为瓷砖很尖锐,最终车漆被划坏,4辆车上顺便留下了他们歪歪扭扭的字迹。正在他们边写边说正“尽兴”时及时被保安看到并制止。三辆车的赔偿均私下协商处理了,但一辆奔驰车系由强强一人所划,且维修成本高,最终双方未达成一致,车主起诉至法院。

 

车主陈述除了车身的划痕外,四个车灯也有外物击打后呈散射状的痕迹,故提出了10万元的赔偿要求。但强强父母均陈述出事报警后,警察仅仅记录车身划痕系强强造成,并未说车灯也系强强所致。经保险公司定损该奔驰车划痕及车灯的损失共计6万余元。法院经过向强强做询问笔录、调取派出所出警记录、询问出警民警等,最终只能确定车身划痕系强强所致,无法确定车灯的损坏事件及致害人。最终法院判决车损定损价2万元由强强父母承担,车主4万余元的车灯损失法院未予支持。

 

法官提醒:我国《侵权责任法》明确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本案中强强的致害行为给车主造成的损失即由其父母承担。法官也提醒广大家长,对于年纪尚幼的孩子,一定要尽到监护责任,最好不要让儿童独自一人外出玩耍,避免因为监护职责的疏忽造成孩子自身的伤害或者给他人带来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