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婚遭拒生杀念 中途放弃获轻罚
作者:龚苹 徐子琦 发布时间:2014-09-28 浏览次数:379
男子向前妻要求复婚遭拒后,竟起杀念,欲置前妻于死地。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因不忍下手而中途放弃。日前,淮安区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几年前,刘某经人介绍,与杨某相识恋爱并结为夫妻。但是,婚后,二人因性格不和等原因,家庭矛盾不断产生。最终,两人于2013年7月离婚。
离婚后,刘某发现自己仍爱着杨某,对当初草率离婚非常后悔,便去找杨某,希望能复婚,但是遭到杨某的断然拒绝。然而,刘某并未死心。
2014年1月、2月,刘某先后两次来到杨某住所,提出复婚,都被杨某所拒绝。气急败坏的刘某通过掐杨某的脖子对其进行要挟,但是杨某依然不肯答应,直到杨某两眼充血、呼吸困难,才心软将手松开。第二次,刘某甚至还采取了用菜刀要挟的极端方式。经鉴定,杨某脖子颈部多处软组织损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刘某在实施故意杀人行为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系犯罪中止,且未造成损害后果,应当免除处罚,且杨某已经对刘某的行为表示了谅解。日前法院判决刘某故意杀人罪罪名成立,依法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