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3岁的席彦,自工作以来就一直供职于房产管理部门。20042月,在全国上下房地产市场急速火爆的背景下,席彦被提拔为淮安市淮安区房产管理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副科长,并于几个月后开始主持该科工作。20107月,根据机构改革的需要,原房管局和建设局合并,成立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席彦亦随之改任区住建局房地产开发管理科科长。

 

别看席彦只是个小小的科长,但手里的权力却很大。根据职能划分,开发科主要负责对辖区内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管理工作,包括房地产公司开发资质受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核、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以及对开发商违规预售、交付房屋的行为进行查处等。也就是说,开发商要想在席彦管理的辖区内开发房产,从准入资质的审查到房产出售,整个开发过程都要在开发科的监控之下。而作为开发科的“一把手”,席彦在开发商心中的分量可想而知。

 

20079月的一天,男子杨帆找到席彦。杨帆以前与席彦在房管局是同事,关系处得不错。退休后,杨帆到一家房地产公司任职,推销某品牌的太阳能热水器。

 

原来,是年8月,开发商王飞拿下一块地皮新建住宅区。杨帆因在房管局工作期间就认识王飞,便直接找到他,想推销自己代理的太阳能热水器,但说了半天,王飞也没有明确表态。杨帆意识到,自己虽然以前在房管局工作,但毕竟已经退休,看来仅凭自己的面子,很难拿下这个项目。于是,杨帆想到席彦,便找到她,请其帮忙和开发商打招呼,并明确表示,生意谈成后,会有提成。席彦听了,一口答应。

 

杨帆刚走,席彦便拿起电话打给王飞,谎称自己的亲戚做太阳能热水器生意,希望能在王飞的小区推销热水器。此时,王飞已经与另外一家热水器销售商签订了购销合同。但见是席彦亲自开口,王飞不敢怠慢,当即答应下来。放下电话,王飞立即与已经签订合同的那家热水器供货商协调,请对方让出了300台太阳能热水器生意给杨帆。

 

20088月,杨帆拿到了300台热水器的一部分提成款4万元。杨帆寻思,这笔生意之所以做成,都是靠席彦的帮忙。为了以后依靠席彦不断扩大自己的热水器销售渠道,杨帆决定将这4万元全部送给席彦。几天后,杨帆将4万元存折送到席彦的办公室。席彦客气了一下,便将存折收下。

 

此后,在杨帆的请求下,席彦又先后两次打电话给另外两位开发商,帮助杨帆将其代理的太阳能热水器顺利打进两个新建小区。截至案发,席彦共收受杨帆事后送上的人民币12万元。

 

在尝到“打招呼”的甜头后,席彦决定好好利用手中的权力捞钱。2008年底,做防盗窗生意的成军找到席彦,希望能帮忙打招呼向新建小区推销自己代理的防盗门。席彦先后帮助成军向3个新建小区推销防盗门,共收受成军人民币7万元。

 

开发商如此给席彦面子,当然是看中她手中的权力。20108月,王飞所在公司在不具备交付条件的情况下,违规向客户交付房产。此行为被区住建局发现后,立即进行查处,并下发了处以30万元罚款的通知书。王飞赶紧请席彦出面协调。最终,在席彦的斡旋下,王飞公司只被处罚2万元了事。

 

201312月初,根据群众举报,区检察院对席彦涉嫌受贿问题进行立案侦查。听到风声的席彦,自知难逃法律追究,便主动向检察机关坦白了自己的受贿事实,并退出全部赃款。鉴于席彦归案后有自首情节,近日,淮安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席彦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