耄耋老人离婚 庭审服务到家
作者:徐文君 发布时间:2014-09-28 浏览次数:330
近日,泰州海陵区法院受理了一起逾七旬老人张某起诉要求与八旬老人周某离婚的民事案件。为方便老人诉讼,妥善处理他们之间的纠纷,民一庭法官到老人家中送达和开庭,得到老人及其子女的发自内心的感动和感谢。
法官收到该案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是老年人,故决定上门直接送达相应的应诉材料。法官到达现场向两位老人询问相关情况,张某陈述周某有外遇,经常将第三者带到家中。但法官在现场看到周某身体状况较差,并且家中常备氧气瓶,对于张某反映的情况感到比较蹊跷,遂联系双方女儿了解情况。据双方女儿陈述,张某曾经患有妄想症。法官考虑到该案实际情况,建议双方女儿带张某到医院进行检查,但由于张某拒不同意去医院检查,导致对于张某目前的精神状况无法确定。因周某身体状况较差,法官临时决定安排在双方家中现场开庭,并通知双方女儿到现场。后法官到现场进行开庭审理,并做张某的思想工作,经过法官及双方女儿的共同努力,张某情绪有所缓和。法院考虑双方共同生活几十年,并无法律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遂作出驳回张某要求离婚诉讼请求的判决。
判决后,法官又与双方的两位女儿沟通,希望两位女儿能够多关心两位老年人。两位女儿对法官能够从方便老人角度到现场开庭表示感谢,并表示今后一定会照顾好老人的生活、并多与两位老人进行心灵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