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货款究竟有无归还?
作者:王林萍、吴启飞 发布时间:2014-09-23 浏览次数:313
熟人买卖口头结算,不打收据和欠条,然而一旦发生争议,却很难分辨清楚。近日,启东法院就遇上这样一起缺乏书面佐证的买卖合同纠纷,该院通过对原被告进行了心理测试辨明真假,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唐建成的诉讼请求。
唐建成在启东经营砂石生意。2011年,张辉因承包建设工程曾多次在他那购买砂石。因是熟人,双方都是口头结算,从不出具收条、欠条等书面证据。同年
法庭上,张辉大呼冤枉,坚称早在
然而,唐建成只承认收到6000元的还款。张辉苦于手头没有有效证据,便向法庭申请测谎,并支付了6000元的测试费。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该案中,原、被告交易习惯为双方口头核对相关帐目,无书面结帐记录。
宣判后,唐建成不服,上诉至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