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币兑换“游戏”又有人中招了
作者:刘光亮 易怀鹃 发布时间:2012-08-23 浏览次数:508
利用廉价外币冒充值钱的英镑骗取受害人手中的人民币,这一把戏早已被世人所熟知,然而就是这种简单低劣的诈骗手段,仍然有受害人会上当受骗,原因就在于犯罪分子找准了受害人贪图小便宜的弱点。近日,句容法院就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
臭味相投
2012年3月下旬的一天,家住常州的李强接到朋友王明的电话,说是想找李强做点偏门的生意,王明告诉李强就是弄些秘鲁币、冥币什么的骗一些老实人的钱,这时的李强想起了电视上曾经报道过的这种骗钱的方法,心想只要不是杀人放火还能搞到钱,于是就答应了王明的邀请。
过了大概三、四天时间,王明再次打电话给李强要他第二天上午赶到汽车站一同去接两个人。当来到汽车站后,李强发现王明的身边站着两个陌生的中年男子,一聊才知道两人是王明专门从贵州请过来“帮忙”赚钱的。到了晚上,李强等四人来到了两个贵州人暂时租住的小旅馆内,开始密谋怎么去骗人家钱。最终大家决定,由王明负责租一辆面包车并带路寻找作案现场,找到目标后,由其中的一个贵州人张某负责和被骗的人搭讪,用兑换秘鲁币的方法让人家上钩,另一个贵州人钱某负责呆在银行附近冒充银行的工作人员,向被骗人验证张某持有的外币是真的英镑,而李强则负责冒充是工地的负责人,谎称是张某的一个朋友的亲戚。四人还约定,一旦骗到被害人的钱财后,迅速的逃离现场,并平分得来的钱财。
安排好各自分工后,李强便在集镇上买了8叠冥币,充当骗人的道具,还买了一顶黄色的安全帽,让被骗人相信自己是搞工程的,而张某也在来的时候从火车站附近购买的40多张假秘鲁币拿了出来供诈骗使用。
寻找目标
第二天上午,王明在本地雇佣了一辆面包车,带上其他三人从常州一直往句容方向开去,在经过茅山风景区后向西开到了一个小集镇。在快要到集镇中心的一个十字路口时,坐在副驾位置上的王明看到前面路口有几辆 “马自达”(专门用来载人的三轮运输车)便叫停了面包车,随即让张某下了车。下车后,王明特意嘱咐李强说,待会儿接到“马自达”车主用张某手机打来电话的时候就说自己在后白医院,随后面包车先开到了离小集镇不远的后白集镇。
原来,张某下车后径直走到其中一辆载人的“马自达”车主吕某旁边,假装自己不认识路需要坐车,当吕某问张某需要去哪里时,张某谎称自己是外地人不知道什么地方,便掏出手机打电话给李强,电话接通后将电话交给了吕某,于是吕某问清了张某要去的目的地是后白医院。到了医院后,在“马自达”车主吕某热心的帮助下,张某找到了头戴安全帽的李强,并当着吕某的面,说自己是张某认识的一个朋友的亲戚,因为出了交通事故需要找这个子虚乌有的亲戚借点钱,而李强则告诉张某这个亲戚出差了,需要一个礼拜才能回来。
一听这句,张某非常的“焦急”,但随即又说自己身上有一些英镑要处理,问李强这边的银行有没有熟人,需要兑换。然后李强告诉张某认识银行里的一个主任,可以打电话问一下。于是李强装模作样的拿起电话打给了现在正在银行旁边的另一同伙钱某。打完电话后,李强告诉张某外地人没有手续不好办理兑换业务,于是张某请求李强和吕某先拿一张面值一千元的秘鲁币让李强和受害人吕某送到银行去鉴别一下。到了银行后,所谓的“银行主任”钱某先查看了一下纸币,然后对李强和吕某说是真的英镑,一张1000元的可以兑换13800元人民币,但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并且告诉李强看在大家都是朋友的份上,20%的所得税可以免掉,只需要扣800元的工本费。
上当受骗
在回医院的路上,李强旁敲侧击的对“马自达”车主吕某说,如果我们两个人把20%的所得税给拿下来,一张拿2600元,10张就是26000元,换的越多赚的就越多,况且那个外地人张某根本不能在本地兑换,也不知道其中的内情。听完李强动情的陈述后,吕某渐渐地动了心,答应李强从家里拿出三万元钱和李强共同购买张某所谓的“英镑”,只是吕某不知道的是自己早已中了别人的圈套。
回到医院后,李强和吕某告诉张某“实情”,一张外币能兑换13800元,需要扣掉800元手续费和2600元个人所得税。张某假装嫌兑换的金额太低,但很快也委屈的同意了。李强和吕某继续告诉张某因为是外地人不能兑换,只能由本地人兑换,并愿意帮助张某兑换。但张某转念一想对李强和吕某说,万一你们拿了我的外币兑换后拿到了钱跑掉不给自己,于是要求李强和吕某提供现金作为担保。
李强对吕某说张某讲的话很有道理,建议和吕某两人先用自己的钱先垫上等把外币兑换出来后再给钱,得到了吕某的同意。于是李强假装回去拿钱,跑到不远处的面包车里把自己的手提包拿了过来,并且打开给吕某和张某看,说身上就带了几万元钱,其实包里装的全是之前买的冥币。到了这个时候,急于赚取差价的吕某也相信了李强的行为,赶到家里将家中仅有的三万元存款取了出来交给张某。拿到保证金的张某当即从包里掏出一叠20张的外币交到李强的手中,并要求吕某和自己在一起等待李强兑换完外币回来。吕某心想,自己的钱在张某身上,自己又和张某在一起,也不怕李强耍什么手段。然而让吕某始料未及的是李强怀揣着假外币并没有去银行,而是直接坐上了面包车上,此时车上还有王明和“银行主任”钱某两人。上车后,李强拨通了吕某的电话,说“银行主任”钱某要跟你通电话。钱某接过电话对吕某说,兑换业务是两个人办的,所以需要两个人共同签字才行,要吕某立即赶到银行过来签字。当吕某急匆匆的赶到银行后,并没有看到李强和钱某的人影,而此时的张某看到吕某离开后拿着骗来的三万元钱,迅速的跳上面包车上逃之夭夭了!原来李强给吕某上演了一出调虎离山之计。
分赃不均
得到钱款后,四人迅速逃离了作案现场。等到到了目的地,面包车司机开走之后,开始了分赃。然而让大家想不到的是张某却背着带路的王明留了一手。原来在上车之前,张某悄悄的将其中的一万元钱私藏了起来。在车上,张某又悄悄的对李强说自己藏了一万元,承诺除了王明之外三个人平分,而另外的二万元四个人平分。事后,张某当着王明的面将二万元拿了出来,平均分成4分,每人拿了4700元,剩下的1200元中拿出1000元给张某和钱某当路费,还有200当做预先支付的车费。等到吃晚饭王明离开后,李强等三人又把私藏的一万元拿出来平分,每人分了3300元,剩下的100元被三人买了香烟抽了。可怜的吕某这个时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向公安机关报警。2012年4月,李强等四人被警方抓获归案。
2012年7月,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强等人经预谋并明确分工后,在句容市后白镇卫生服务中心伺机行骗。被告人王明负责安排路线及望风,被告人张某向被害人谎称自己出交通事故,急需兑换外币。被告人李强谎称自己认识银行工作人员,可以帮忙兑换外币。后被告人李强带着被害人至银行门口,将从被告人张某处拿的1张面值为1000元的秘鲁币交与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被告人钱某鉴别。被告人钱某谎称该外币是英镑,1000元可以兑换人民币13800元。被告人李强即以与被害人合伙帮助被告人张某兑换外币从中赚取兑换差价为由,骗得被害人吕某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李强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于是依法判处四人一年二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