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2日,江苏吴江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持刀将一个并不认识的陌生人划成轻伤。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最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事情发生在今年4月份的一天中午,被告人王小前正在家里休息,突然电话声响起,电话里的人让其赶紧去吴江三里桥附近,他的朋友老吴正在那里与人发生纠纷。王小前没有多想便起身,随手从桌子上拿了把水果刀放进口袋。当王小前走到三里桥一个十字路口时,发现老吴正带着几个人追赶前面的两人。当这两人跑到王小前身旁时,王小前拦住了去路,问为什么要与自己的朋友老吴发生纠纷。此刻,两人发现后面的人快追上时,便用手推开王小前,意图赶紧抽身离开。王小前为了挡住两人,从口袋中抽出水果刀向其中一人手臂划去,顿时其中一人的手臂被划开了十几厘米的口子,鲜血淋漓。正在老吴等人追上来时,附近巡逻的民警接警赶到,将老吴等人、王小前以及被追赶的两人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原来,这天中午被追赶的两人正在三里桥附近的面馆吃饭,满身酒气的老吴也走进了面馆,三人相视了一下。已经被酒精麻痹大脑的老吴感觉对方似乎在挑衅自己,于是开骂对方。对方发觉老吴可能喝了酒,便没有理睬。可老吴愈发的发作,竟然随手抄起面馆的一个锅盖砸向对方。对方赶紧吃完面,起身离开,不想与老吴纠缠下去,面馆的老板也让两人从后门迅速离开。老吴发现对方要走便追上去。由于老吴在三里桥附近有很多老乡,一些老乡看见老吴在追人,便自发的“帮忙”,其中一人还打电话给不在附近的老吴的朋友——王小前。于是发生了前面的一幕。

 

经法医鉴定,被划破手臂的人,身上的伤已构成轻伤,王小前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期间,王小前的亲属代替王小前向伤者赔付了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八万元。由于自己的鲁莽、不分青红皂白的“两肋插刀”,王小前既要付出承重的经济代价,也要接受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