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旁种植的各种花草树木,不仅绿化环境净化空气,更是行人眼中美丽的风景线。可是竟有人打起了这些树木的歪主意,把这些好不容易长大的树木挖走卖掉以换取金钱。近日,句容法院就审理了这样的一起刑事盗窃案件。

 

位于句容市白兔集镇附近的沪宁高速公路旁的一排国有榉树已经种植了不少年头了,棵棵胸径都在10cm以上,长势喜人,附近的百姓们平时也十分爱护这些树木。可是,没想到201311月初的一天,人们猛然发现这些树木全都不见了,只留下土地上一个个大坑。很显然,这些树木是被人半夜挖走了。当地派出所接到民众报案后很快开始立案调查。经过侦查,被盗的11棵国有榉树系男子张某伙同他人所为,价值3000多元。

 

然而,正当公安机关准备对其实施抓捕时,偿到甜头的被告人张某准备再大干一起,于是瞄上了位于句容市白兔集镇附近被害人严某种植的国槐树。20131118日晚上,张某伙同他人在盗挖严某种植的国槐树时,被民警当场查获。现场清点已被挖出的国槐树共计76棵,价值人民币3300多元,后公安机关将所扣押的国槐树发还被害人严某。

 

经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张某在实施部分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遂判决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