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4岁的江苏淮安青年胡卿,初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20116月,胡卿因行窃被当地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此后,胡卿回到老家淮安,拜师学习理发手艺。出师后,胡卿在镇上开了理发店,并娶妻生子。店小客少,生意清淡,胡卿手头一直不太宽裕。2014213下午,胡卿与隔壁药店的王老板闲聊时得知,当天晚上,王老板一家要到外地吃饭。胡卿决定,趁这个机会对王老板家行窃。

 

当天晚上7点多,胡卿向妻子谎称理发店的电脑没关,匆匆回到店里,从阳台窗户进入隔壁药店,窃得现金4000余元。随后,胡卿从阳台返回自己店里。胡卿思忖,隔壁被偷,警察来了肯定会询问自己。为掩人耳目,胡卿将自己店里的台式电脑主机扔进了理发店后面的河里,制造自家一同被盗的假象。随后,胡卿锁上店门,回家睡觉去了。

 

第二天上午,胡卿早早来到镇上。此时,药店王老板已经发现被盗,正和邻居说这事。虽然事先做好了自家被盗的假象,但胡卿还是有点慌乱。情急之下,又一个主意浮上心头。胡卿的岳父家就在王老板家隔壁,前不久岳父外出,将钥匙交给胡卿保管。为了进一步迷惑警方,胡卿将岳父家里的金项链、金戒指等黄金首饰揣到自己身上,并故意将现场弄得很凌乱。随后,胡卿走出岳父家,大声惊呼“哎呀,我岳父家也被偷了……”

 

胡卿在做完一系列“惊诧”动作后,立即拿出手机报警,声称镇上相邻三家店面夜里同时被盗,被盗物品有黄金首饰、电脑和现金,损失总计近5万元。

 

民警赶到后,对被窃的三家进行现场勘查。民警发现,三起案件应系同一人所为,但胡卿及其岳父家的被盗现场十分可疑。在向胡卿了解情况时,他言语闪烁,神情慌乱。警方认为胡卿有作案嫌疑,遂将其传唤至派出所问话。面对警方的讯问,胡卿很快便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201477,经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淮安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胡卿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依法撤销先前对其缓刑四年的判决,进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