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款送到家中 百岁老人了心愿
作者:王小燕、金琦 发布时间:2014-09-18 浏览次数:307
“张法官,太感谢你了!为了我的案子,你辛苦奔波了这么多趟,还亲自将执行款送到我手中,了却我的心愿,我可以安度晚年了!” 9月15日,南通港闸法院执行局局长张善华亲自驱车,将4万余元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百岁老人李大爷家中,老人紧紧握住张善华的手不停地表示感谢。
1915年出生的李大爷,自上世纪70年代初就与幼年丧父的侄子李某共同生活在一起,李大爷对李某一直视如己出,如今本应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李某一家却因安置房屋产权问题与李大爷发生纠纷,李大爷一气之下搬到了女儿家居住,并数次与李某对簿公堂。2010年,经法院判决,安置房屋产权归李某一家所有,由李某支付李大爷补偿款11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在三年多时间里陆陆续续支付了6万余元,尚余4万余元一直未能履行。无奈之下,李大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港闸法院接到执行申请后迅速行动起来,考虑到老人尽快了结纠纷、安享晚年的心愿,执行局局长张善华多次通过打电话、上门走访等方式与李某一家进行沟通,并利用中秋前后节日氛围,悉心地跟李某一家交流,让他们逐渐意识到尊老是中华传统美德,履行生效裁判更是法律义务。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李某一家终于有所触动,最终履行了剩余全部款项。
考虑到李大爷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张善华主动上门将执行款送到了李大爷手中,于是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