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客请出了十个月的刑期
作者:徐芬 发布时间:2014-09-17 浏览次数:301
句容人张某请客到酒店吃饭,朋友损坏部分餐具,张某赔偿损失后产生报复心理竟然撞碎酒店大门,最终以赔偿九千元和十个月的刑期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买了单。日前,句容法院审结该起故意毁坏财物刑事案件。
2014年3月一天晚上,被告人张某请朋友到句容市某酒店吃饭,席间两朋友一言不和发生争执,并起了肢体冲突,损坏了酒店部分贵重餐具。为平息纠纷,张某立即与酒店协商赔偿赔偿事宜,并以当场给付酒店人民币3000元了结此事。
晚宴结束待客人散去,张某买完单,越想越觉得生气,自己不仅花钱请客,还为那一堆破碟破碗赔偿给酒店3000元,真是不值。张某对赔偿数额不满,兴起了报复的念头,于是驾驶轿车故意撞击了酒店自动玻璃门,造成玻璃门破损。张某于犯罪现场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经句容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坏的自动玻璃门价值人民币9000元。张某全额赔偿了该经济损失,并取得酒店负责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其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