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群众利益“不择手段”
作者:陈芳、曹金晶 发布时间:2014-09-15 浏览次数:978
“千年不赖,万年不还”,成了眼下众人耳熟能详颇为经典的“当代俗语”。如何为当事人兑现胜诉权益,维护法律尊严,让判决书不再成为法律白条?近年来,对这一硬骨头问题,大丰法院不断探索符合执行工作规律的新方法、新路径,努力让难题变得不难,及时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大力度 重拳出击惩“老赖”
被告人李强(化名)系浙江省温州市人,2005来丰打工谋生,4年后在大丰开了一家汽摩配件公司。2012年8月,大丰法院因为被告人李强与他人的借贷合同纠纷而作出民事裁定,对李强实际经营的某汽摩配件公司价值20余万元的资产予以查封、冻结。并在2012年10月,告知李强该案进入执行程序。然而,为逃避法院执行,2013年3月至6月间,李强在明知法院查封、冻结其公司货物的情况下,擅自转移处置法院查封的动产,并将变卖所得款项另作他用。法院多次告知李强要求其履行裁定、调解书中确定的义务,李强以推托、逃避的方式拒不执行。
为使他人的合法权益能得到及时兑现,维护法律的权威,该院遂研究决定将该案移送至大丰市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经过7个月的侦查,2014年2月,李强依法被公安局抓获归案。法院最终判决李强有期徒刑8个月。
近年来,针对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长期在外,躲避执行;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等类似规避执行行为,大丰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用足强制措施。对长期逃避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集中公安、法院等多方力量通过“假日执行”、“集中执行”、“突击执行”等方式,灵活运用罚款、司法拘留、行政拘留措施,并发布拒执典型案例、曝光老赖名单、公布具体制裁惩戒措施等强制其履行法律义务。并定期举办“公检法工作座谈会”,组织会签《关于依法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细化拒执罪的几种典型情形,确定拒执罪一般定罪尺度和办理标准,构建强有力的刑事打击体系。
2014年以来,该院共组织“假日执行”、“夜间执行”等30余次,对40名恶意抗拒执行的“老赖”采取了罚款、拘留等措施,3件拒执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其中2件经刑事立案后,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义务,1名被执行人被判处刑罚。
倾心尽力 畅通信息助执行
“李法官,你们快来啊,我看到那个人了,他回来啦!”2014年5月的一天凌晨4时15分,大丰法院执行法官李某的手机突然急促地响了起来,申请执行人杨某的声音有些许激动。
这是一个拖欠执行款数年的老赖,长期在外打工,很少回家。得知这一重要情况后,李法官立即通知其他几位同事赶紧到院里会和,做好行动准备。不一会儿,所有干警都已整装待发。
5时10分左右,执行干警们悄悄来到被执行人蔡某家楼下,在对周围环境进行了一番勘察后,执行干警敲响了蔡某家的门并说明来意,但蔡某拒不开门,执行法官一直在门口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告知其不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2小时后,蔡某终于打开了门。
“你们大丰法院的消息真灵通,我服了,我愿意给钱。”当日上午,被执行人蔡某便同执行法官一起将5万元执行款送到了法院,李法官随即通知了申请执行人杨某前来领取执行款,杨某手捧来之不易的5万元,激动地落下了眼泪。
该院要求每位执行法官每天到岗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刷电脑”,查看内外网关于被执行人的相关执行信息更新,以及时发现并对相关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给案件执行带来难度。
法院执行不到位,执行信息不透明,往往会造成当事人对法院的不满。为了让当事人正确认识、理解和支持执行工作,该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及时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屋等执行信息在法院内外网以信息提示的形式予以公布,供申请执行人进行查阅;针对一些不精通电脑的申请执行人,该院以电话反馈的形式将案件执行信息及时予以告知,确保执行信息对当事人做到人人公开。通过将案件执行信息向申请执行人公开,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可以随时了解、监督法院执行工作,另一方面申请执行人可以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供法院所未掌握到的相关执行信息,对案件执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拓宽信息畅通渠道,掌握更多有关被执行人的信息,该院将恶意规避法律义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的照片和相关信息印制成传单,向被执行人所在地邻居、群众发放,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来协力推进执行工作;在村组建立协助执行联络员制度,利用其人头熟、信息广的特点,为法院查找执行财产和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支持;并与当地金融机构共建结算账户信息集中查询机制,信息互通,大大提高法院对相关金融信息的查询效率,为顺利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创造了优越的条件
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该院执行到位的案件中有40%左右的案件是依靠当事人、协助执行联络员及银行提供的信息予以执结。
规范执行 制度缜密防贪腐
“只有保证内部执行行为规范,才能为执行工作公平公正奠定坚实的基础。”该院院长宋长琴如是说。
从执行立案到执行实施直至结案归档,该院建立了一整套规范的管理流程,确保执行工作高效、规范运行。一是规范执行案件立案。所有执行案件的立案,必须以生效法律文书为依据,在法律文书尚未送达,仅根据一方当事人申请不予立案;二是强化财产查控留痕。案件执行中,要求财产调查过程和结果必须如实详细记入执行日志,相关材料入卷归档;三是严格执行结案制度。要求执行干警必须做实、做全、做细相关手续,凡是不按省高院《关于规范执行实施案件结案工作的规定》要求的,一律不能报请批准终结,坚决纠正和杜绝消极执行的现象;四是完善执行款收支管理。对执行款收缴、登记、核算、分解、支付等环节建立台账,并由财务部门每日对执行款收取、发还情况上网公布,从源头上防止执行人员挪用、滞留、贪污等现象的发生,并对一些易有漏洞,易滋生腐败的陈年老案、恢复执行案件的执行款,定期进行清查,杜绝法官将执行款私藏腰包的现象发生;五是严格执行纪律。要求从院领导到一般干警,禁止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执行案件,杜绝内部说情、干扰执行、通风报信、泄露执行秘密等情形发生。
为进一步严格执行程序,规范执行行为,该院常态化、定期性开展执行案件专项评查活动。评查范围覆盖执行局、各人民法庭所有执行人员,重点评查立案程序、执行程序、实体处理、法律文书、卷宗装订等方面内容。今年来,该院共评查执行案件卷宗180余件,查找出存在的瑕疵问题达25项,及时进行通报,并提出落整改建议。
执行难,是现今法院所面临的一大难题,要解决这一难题并非一朝一夕的事,大丰法院在破解执行难的征程中不断摸索前进,为了群众的利益而穷尽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