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积极创建调处新机制 力促医患纠纷解决大和谐
作者:林赛斌 发布时间:2012-08-23 浏览次数:300
海门积极探索化解医疗纠纷新思路,建立医疗纠纷调处新机制,依法调节医患关系,构建和谐医疗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参与立案指导,促进理性诉讼。在案件立案时,法官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介绍相关医学专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前的咨询及调解,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正确选择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在法官及医学专家咨询、调解下,促使部分患者消除错误认识,对诉讼请求及医疗行为有了一个正确的评估,通过诉前调解化解纠纷。立案指导对于帮助当事人选择正确的解决途径、理清起诉的利弊得失、把握诉讼要点和筛选证据具有重要作用。
参与诉中调处,解决专业难题。诉讼中的审理和调解是解决纠纷的主要环节,也是法院审判职能的直接体现。医学专家参与调解的优势在于,可以一针见血的洞穿医疗方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医疗常规的过失、过错,可以使调解迅速切入实质主题,调解的效率及成功率大大提高。诉中调处有三种形式,一是法官与被任命为人民陪审员的医学专家组成合议庭,充分发挥专家的特长,直接参与案件的审理;二是提供医学专家意见,请医学专家就医疗纠纷案件中涉及的医学问题给出专家意见,使法律判断符合医学的内在规律;三是委托医学专家进行调解,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或民事判决书对调解结果予以确认,使法院的判决和调解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
参与判后答疑,促进案结事了。在判决书后面附相关法律条文和医学专业术语解释,让当事人真正了解裁判依据和医学知识,理解裁判意图;针对不服裁判的当事人,进行当面答疑。其中对法律适用有意见的,由法官就法律适用、证据认定和赔偿数额确定依据等内容,进行耐心细致地解答;对医学知识、医疗方式存在异议的,则由当事人从医学专家顾问团中自选、或由法官推荐医学专家,就诉讼案件的相关医疗知识、诊断与治疗的具体措施、损害后果与诊疗措施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内容进行详细的解答和阐明,使当事人能够真正理解裁判结果的正当性、合法性,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