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不成蚀把米,是我国民间的一句谚语,意为鸡没有偷到反而损失了一把米。比喻本想占便宜反而吃了亏。这里有两位现实版的偷鸡贼,这两位偷鸡倒是没蚀了米,最后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真真是偷鸡不成反蚀了自己。

 

2014311时许,被告人马某伙同被告人钟某因为自己想吃鸡,共谋在赣榆县金山镇韦某家屋后猪圈内盗窃草鸡时,被韦某发现,被告人马某、钟某分别持铁镐、扫帚以暴力相威胁抗拒抓捕,后二人携带草鸡逃跑。经赣榆县价格认证中心鉴证,被盗的7只草鸡价值人民币280元。

 

赣榆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钟某在实施盗窃过程中,为抗拒抓捕而以暴力相威胁,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和私有财产所有权,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均应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三千元;钟某有期徒刑二年交处罚金二千元。

 

古有偷鸡不成蚀把米,现有偷鸡不成蚀了自己,为吃只鸡把自己送进监狱,让人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