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0高龄的杨奶奶因子女赡养问题,一纸诉状将四个子女告至法院,希望他们按月支付赡养费、并轮流对其伺候护理。近日,金坛市人民法院在庭审后调解成功了这件赡养纠纷案件,四子女每人每月向杨奶奶支付400元赡养费,并由大儿子和小女儿轮流对杨奶奶伺候护理;若日后发生医疗费或其他费用由四子女平摊。。

 

杨奶奶今年已经90岁高龄了,但身体还很硬朗,生活能自理。杨奶奶和丈夫有三个子女,他们也都到了花甲之年,杨奶奶每年有一部分养老金,以前一直跟大儿子一起生活,生活平安无事。今年年初,杨奶奶在下床时摔了一跤,造成右腿骨折,出院后只能乘轮椅活动。今年5月份,大儿媳妇查出肝病,大儿子又要照顾老母亲,又要跑医院照顾妻子,难以应付。于是,大儿子找到其他兄妹商量如何赡养老母亲。没想到,杨奶奶的另外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以种种借口为由都不愿照顾杨奶奶,子女间也闹翻了脸。在村委多次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杨奶奶将四子女一起起诉至法院,要求四子女支付赡养费,每月轮流照顾自己。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找到杨奶奶的儿女们,做他们的调解工作。子女有的愿意出钱赡养,但都不愿意接到家中照顾。杨奶奶的心愿就是守着子女们安度晚年。大家最终没有达成协议,法院依法公开审理。在庭审中儿女们向法庭陈述了各自的意见,其中大儿子和小女儿认为,赡养母亲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自己愿意赡养,但是要求所有的兄妹一起赡养才公平。杨奶奶的二儿子和三儿子陈述家庭的各种困难,自己无能力赡养,也无法亲自照顾母亲。

 

法院经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原告杨奶奶年事已高,主张四被告对其尽赡养义务,每月支付其赡养费300元,并轮流伺候护理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最终在庭审后法官分别对原、被告做调解工作。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四子女每月每人支付杨奶奶400元赡养费,杨奶奶随大儿子和小女儿一起生活并由其照顾;若日后发生医疗费或其他费用由四子女平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