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息车贷”—温柔的一刀
作者:唐胜 发布时间:2014-09-11 浏览次数:341
听信汽车销售公司宣传的所谓“信用卡无息车贷”,刚工作两年的小王为此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两年前,小王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看着同事们一个个进出有私家车,心里是十分羡慕,却苦于手上没有那么多钱。一次偶然路过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导购在了解了小王的情况后直说没有问题,并热情的向小王介绍了“无息车贷”。小王其他也没有多听,就听到了购车贷款没有利息,可以“白用”银行的钱,心想反正没有利息,几万块钱本金自己可以想办法慢慢还,于是,一时冲动之下,本不具备经济条件的小王东借西凑了两万元,从汽车销售公司买了一辆价值6万元的国产轿车,贷款分两年偿还,每月偿还两千余元。开着自己的车,小王心理倍感舒畅,谁知好景不长,两个月以后,小王所在的公司业务不景气关了门,小王一时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还车贷的钱自然也没有了着落。小王心想反正是无息贷款,等自己工作稳定了有钱再还就是,这一拖就拖了近一年。
却没想到,事情的发展大大出乎了小王的意料之外。放贷的银行将小王诉至法院,接到诉状的小王才知道所谓的“无息车贷”只是个文字游戏,没有利息是不错,却需要支付所谓的手续费和担保费,一旦逾期还款,产生的费用更是高得惊人。自己付的2万元并不全是汽车首付款,其中有0.8万元是贷款手续费及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费,自己实际付到汽车销售公司的只有1.2万元,4.8万元的贷款小王才还款5000元,4.3万元的借款本金加逾期还款滞纳金、诉讼费、律师费,此时的小王需向银行还款5.2万元。
法院判决后,尚未找到合适工作的小王根本无力立即偿还如此巨大的款项,一拖又拖了半年多,此时小王又接到了法院的传票,为期购车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称其已经代小王偿还了其欠银行的5.2万元,故要求小王按照其与担保公司签订的担保合同支付代垫款项的本金、利息、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等6万余元,法院在查明案件的事实后,根据小王与担保公司签订的合同依法支持了担保公司的诉讼请求。
接到法院判决书后的小王顿时傻了眼:自己的车现在顶多能卖4万元,即便自己将车卖掉还款,还得再凑近三万元才能还清贷款,这诱人的“无息车贷啊”?
法官提醒:零首付,无息贷款,经销商日益更新的优惠手段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信用卡车贷业务虽然方便快捷,最低只需支付三成首付就可以购买车辆,但是信用卡在逾期还款违约后将产生违约金、滞纳金、超限费等各种费用,还采用“利滚利”的方式计算利息,所以广大市民还需要充分考虑到自己的经济能力,理性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