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三评查”活动见实效
作者:冯辉 宋妍 发布时间:2012-08-23 浏览次数:304
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两评查”活动后,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法院结合当地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实际,将庭审、裁判文书“两评查”扩展为庭审、裁判文书、定案“三评查”活动,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完善评查规则,细化评查标准,评查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成立专门组织,细化职责分工。该院及时出台“三评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部署“三评查”工作。成立庭审评查小组及民事、行政、刑事裁判文书评查、定案评查小组等集中评查小组,全面推进评查工作,确保评查工作落实到位。
全面集中评查,确保不留死角。采取全院集中评查为主,部门和法官自查为辅的方法开展。自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共开展庭审集中评查40次,每次进行集中点评,发现不足。对裁判文书和定案范围集中评查各300件,全部形成台账。全院各审判人员对自己2011年以来的生效裁判文书开展全面自查5673件,一案一表,写出评查报告。
严格评查标准,着力发现问题。评查不讲情面,不走过场,发现问题当面点评,听取被评查人申辩,共同探讨原因和整改措施。大到庭审程序、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小到庭审法官语气、文书标点符号等,均纳入评查范围。
边查边评边改,构建长效机制。对于庭审评查,休庭或闭庭后点评中点出的问题,要求庭审法官在今后庭审中予以改正,问题较多或较大的,再次进行庭审评查;裁判文书和定案规范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能够补救的要求及时补救,不能事后补救的,责成承办法官写出整改措施。“三评查”结束后,院领导小组将听取各专业小组的评查报告,研究出台措施,形成规范性文件,指导全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