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推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机制改革,8月14日,省法院褚红军副院长带领省法院执行局、刑一庭有关人员赴无锡就执行实施权分权流程改革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经验进行专题调研。褚红军副院长一行听取了无锡中院和部分基层法院的工作汇报,与无锡两级法院执行部门和刑事审判部门的代表进行了座谈。

  褚红军副院长充分肯定了无锡两级法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加强调解和救助的做法和经验。他指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总体数量虽然不多,但执行起来很困难。无锡法院通过在审理中加强调解和积极开展国家救助,基本上实现了“刑附民”案件“零判决”,使“刑附民”案件的执行基本在审判环节得以解决,审执衔接得非常好,体现了“全员能动执行”理念。无锡法院通过推动地方立法,出台《无锡市刑事被害人特困救助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机制。对于特殊困难的被害人予以求助,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矛盾化解得彻底,也解决了执行难题,花小钱办成了大事。省法院执行局要和刑一庭要共同深入研究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在处理“刑附民”案件中的作用,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

  褚红军副院长强调,执行权分权机制改革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是从法院内部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机制。无锡两级法院的执行实施权分权流程改革实践表明,将执行实施权分为执行启动、财产查控、财产处分、结案审查等环节,通过节点控制、期限管理,打破了“一人包案到底”的执行模式,有利于克服消极执行、乱执行、执行不作为等问题;有利于减少执行信访投诉;实现了案件管理者的信息对称,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执行中的问题。无锡法院要研究解决这项改革中的问题,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发挥好在全省法院的示范和领先作用。省法院执行局要认真总结无锡法院以及其他法院分权流程改革的经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及时加以推广。

  褚红军副院长最后指出,执行难问题有复杂的主客观原因,影响执行工作的外部环境单靠法院自身一时以解决,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要确立“眼睛向内,重心向下”的思路,着力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解决消极执行问题、执行权乱用问题、规避执行问题、执行队伍违法乱纪现象高发等“四大问题”;二是着力抓好开展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反规避执行活动、创建无执行积案活动等“三项活动”;三是强力推进分权集约执行机制、涉执财产处置机制、执行公开机制、“全员能动执行”机制等“四项改革”。四是着力开展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执行联动机制建设、执行队伍建设等“三大建设”;五是努力实现实际结案率高一点、执行信访投诉低一点、执行队伍违法违纪少一点、执行干警进步多一点等“四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