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家中闲玩“顺手牵羊” 精神病人盗窃被判拘役
作者:许冬梅 发布时间:2014-09-09 浏览次数:378
被依法鉴定患有轻度精神发育迟滞的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实施盗窃,量刑时应当如何把握。近日,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精神病人盗窃案件,并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责令被告人王某退出赃款人民币一千元,并依法发还给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究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王某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退出部分赃款,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遂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