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私愤 恶意拨打110恐怖电话167次
作者:周立虎 发布时间:2014-09-04 浏览次数:384
在上海打工的河南人李宏(化名)因涉嫌故意损毁财物,
游戏室里起纠纷 治安拘留十五日
在上海做油漆工的河南籍人李宏,没事的时候喜欢到工地旁的游戏室里玩游戏。
接到报警的上海虹口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李宏和游戏室老板一起带到派出所,讯问事发经过。经物价部门鉴定,损坏的玻璃大门价值2900元。虹口派出所对其因故意损毁财物,作出了治安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李宏觉得派出所对自己处罚过重,上诉至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公安局经过经行政复议,确定虹口派出所的处理决定是合法有效的。
臆觉受委屈 恶意拨打110恐怖电话
李宏觉得自己被打,还被治安拘留十五日,公安对其处理不公,多次向警方反映无果,为引起警方高层关注 ,
北京、上海、南京、盐城等地警方每次接警后,均出动大量警力开展调查处置,影响了北京、上海、南京、盐城等地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
经盐城司法机关的鉴定李宏是偏执型精神障碍。
站在被告席上 深深忏悔不已
法官严肃指出了李宏的轻率泄愤行为对社会公共秩序、对社会稳定造成的严重后果。李宏惶恐地低下了头说:“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带来的严重后果,今后我会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不做危害社会的事。对待自己受到的不公平的事要用法律来保护,而不是用这种违法行为。我对此非常抱歉、非常后悔,我对我做的事负责,以后一定做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法官提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欲追求法律的公平公正必须通过合法的渠道来获得。法官提醒市民群众,110报警服务台是公安机关受理刑事、治安案件,接受群众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求助的警务服务平台,是维护公众安全的重要公共资源,切勿为追求个人目的而谎报警情、案件。公安机关对假报案情或严重夸大事实的,将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作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在本案中,李宏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而且还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院对李宏所作出的有罪判决,体现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