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不足一月 入户盗窃“四进宫”
作者:季长秋 许冬梅 发布时间:2014-09-04 浏览次数:303
90后的王某为无业游民,曾三次因盗窃被处以行政拘留或判处有期徒刑,去年8月29日刚刚刑满释放。然而,去年9月份,出狱还不足一个月的王某又重操旧业。近日,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