卤制熟食加硝水获刑 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作者:邓拓 发布时间:2014-09-03 浏览次数:319
色彩鲜艳美食往往更能吸引着人们的眼球,引发食欲。但是今天上午,徐州铜山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却给我们提了个醒,颜色特别鲜亮的熟食要慎买。
据被告人李某交代,她今年40岁,因丈夫在外打工,自己在家闲着没事,就想做点小生意补贴点家用。13年3月份,李某开始做起了熟食生意,刚开始她从庞庄市场买点煮熟猪头肉、猪蹄子等回家泡在调好的大料水中,等到卖的时候再捞出来。十几天以后,她发现这样赚钱并不多,索性自己多麻烦一点,到肉联厂自己买肉自己煮。为了让熟食色泽看起来更好看、更新鲜,李某学会了一个偏方,在锅中加入少量的硝水,也就是亚硝酸盐溶液。事实也正如李某所料,自己做的熟食因为看相上的提升,比其他几家熟食店更受顾客的欢迎,不仅自己的生产成本低了,销量也逐渐攀升。在李某从事经营活动的这一百多天里,她共卖出近两千斤的熟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