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工作中受伤,老板否认劳动关系法院主持正义
作者:尹丛丛 发布时间:2014-09-03 浏览次数:670
近日,昆山法院审结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公司老板矢口否认受伤人小杨(化名)是自己公司的员工,最终经法院审核相关证据,最终认定小杨和该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二十几岁的年轻小伙小杨从安徽老家来到昆山,经人介绍来到一家规模不大的电子材料公司工作。2013年10月,小杨在上班工作的过程中,不小心碰到作业工具导致受伤,公司崔老板第一时间开车将小杨送到了医院进行治疗,并垫付了大部分的医药费。孤身一人在外打工的小杨起初十分感激老板的及时帮助,并相信这么通情达理的老板一定会在后续的问题解决中秉承公道的。小杨出院后便立马去公司,找到崔老板协商工伤处理事宜,不料,崔老板却不同意支付工伤赔偿费用,并改口说小杨并不是自己的员工,只是一个师傅叫来临时帮忙的,双方是雇佣关系。听到这话又震惊又束手无策的小杨只好经过咨询后申请了仲裁。仲裁裁决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对裁决不服,诉至法院。
法官审理中遇到了难题,承办法官发现该案中缺少劳动合同、发放工资的银行卡明细等认定劳动关系存在的最重要证据。承办法官只好从其他证据入手,幸好小杨提供了受伤后与崔老板的电话录音,内容为双方对工伤事宜的协商,且崔老板电话中作出了积极回应。如果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崔老板压根不会和小杨协商工伤事宜,结合小杨受伤地点在公司院内等基本事实,最终法院认定双方之间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小杨的权利最终得到了维护。
法官说法:为何出事后公司老板会改口否认存在劳动关系呢?原来,若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受到工伤,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得到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若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则该费用由社保基金支付,但本案中崔老板并未为小杨缴纳社保,那么该费用只得由公司承担,故为了减轻己方的责任,崔老板就选择了矢口否认劳动关系。法官也提醒广大外出务工人员,作为劳动者一定要懂得维护自身权益,工作前要求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保留发放工资的证明、保留公司厂牌、进出门禁卡等,以确保在劳动权益遭受侵犯时更好地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