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小偷”—冒充民警再到失主家骗财获双刑
作者:周立虎 发布时间:2014-09-02 浏览次数:341
小偷行窃得手后,见所窃物品价值不大,竟再到失主家,冒充派出所工作人员,让失主家准备1200元赎回失物。在痴痴等待三个小时后,他等来的不是失主的钱财,却是真正的阜宁警方的手铐。今日,阜宁县人民法院判处孙进犯盗窃罪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原犯盗窃罪没有执行的刑罚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八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八日、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一千元。
惯偷入室行窃嫌钱少
现年23岁的孙进,家住淮安苏嘴镇某村,与阜宁芦蒲某村仅一河之隔的交界处。2010年下半年,曾4次采用蹬门入室的手段到本村村民家中窃取物品,被淮安市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于2013年9月提前假释。
自制清单谎称破了案
晚上6时许,心有不甘的孙进骑着自行车再次来到刘红家,看看有何动静,顺便冒充派出所工作再骗点钱。从邻居们交谈的口中得知刘红家已报过警了,心里一阵高兴。孙进便装模作样对邻居讲,他自己是淮安派出所工作人员,刘红家失窃的案子已经破了,赃物已追回。但主家要准备好1200元,才能赎回东西。明天他将再来,并将所失物品带来。
孙进因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知道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为扮得更像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他有模有样地制作了“发还物品清单”,列明失窃的户口本、出生证明、保险票据、银行存折、银手镯、手机等物品,并附“注明:主家XXX,请付出人民币1000元,付兄弟辛苦费200元,此上面一千元,我们交到所里”等令人可笑的字样。
民警面前英雄露了馅
第二天一大早,孙进从小店里买来一挂小鞭,兴冲冲地骑着自行车来到刘红家,正好刘红不在家。孙进拿出“发还物品清单”,对四周的邻居讲,案子告破,放放小鞭,去去晦气,以示庆贺。
失主不在,孙进便与邻居大谈自己如何破案的壮举,足足连吹带等近三个小时。他谎称自己本是开着警车检查村民焚烧桔杆情况的,巡查路上,他发现有两名骑摩托车的人鬼鬼祟祟进了刘红家,后来他开着警车追上小偷,打开车门,一脚将小偷噔倒,迅速将小偷摁倒在地,反背双手,卡上手铐……,正讲得起劲的时候,接到邻居暗中报警的阜宁警方赶到了现场,将真正的小偷孙进抓获归案。
百般谎言终有破绽处
警方提醒,家中物品失窃后,首先选择报警。本案失主及邻居对此案的处理较为明智,他们掌握了一定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常识,有较高的警惕性,为此案的快速侦破提供了可能。一是案件的管辖权问题。阜宁境内的案件一般不可能由异地的淮安警方立案处理,阜宁警方接处警单位自然会留下联系方式,而孙进自称是淮安警方工作人员,而非阜宁警方,必然可疑。二是所失物品发还之事,应由经办此案的民警直接联系失主,并到相应的派出所无偿领取,不需任何费用。而孙进却向失主家要求1200元赎回物品,显然是违纪违规行为。三是发还物品清单为制式表格,一式两份。孙进所列“清单”上“付兄弟辛苦费200元”这样的江湖口气,明显系假冒的派出所工作人员所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