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女友和驾校教练通电话时语气比较柔和,时间比较长,吃醋男友假借女友名义约该教练见面,一语不合将其打成重伤二级。8月26日,如东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鲁男子”姜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22岁的姜某是个厨师,他和女友燕子正处在热恋当中。今年4月燕子报了一个驾校学驾驶,带燕子的教练张某已是有妇之夫,但还向燕子表示了爱慕之情。虽然燕子委婉地拒绝了,但姜某心里还是有了梗。
6月23日,燕子顺利通过了考试,马上就可以拿到驾照了。一起学习的燕子闺蜜婷婷说,应该请张某吃个饭,表示一下感谢。于是燕子就打电话给张某,不巧张某当时没接听,后来张某主动打回给燕子,两人聊了一会儿天。姜某正好听到了这番通话,由于女友语气温柔,还约了张某吃饭,姜某大为吃醋。于是姜某拿走了燕子的手机,以燕子的口吻约张某第二天下午在掘港镇弹琴桥南侧桥下见面。
6月24日下午15时许,姜某带着两个朋友和张某见了面,见面后姜某质问张某打电话给燕子,是不是对她有想法。张某回了一句,确实有点想法。听到张某这么说,姜某当即一拳将其打倒在地,并用脚踢张某腹部及背部。整个过程,张某都没有还手。后张某因腹痛难忍,去医院检查,这才发现其中腹腔肠系膜挫伤血肿,T12、L1右侧横突骨折。经过手术治疗,张某的小肠被切除了大约40cm。经鉴定,被害人张某的伤情属重伤二级。
案发后,听到张某受伤不轻,姜某主动投案自首,已赔偿张某医疗费并取得其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姜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