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犯诈骗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的王某,刚从监狱服刑结束刑满释放,却又因诈骗罪栽了个跟头。而此次诈骗的对象,恰恰是其在狱中称兄道弟的狱友的老婆。近日,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今年23岁的王某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在徐州彭城监狱服刑期间,认识了同监服刑的程某和马某,并很快成了十分要好的狱友。服刑期间,由于王某比较会来事儿,很得身为“前辈”的程某和马某欣赏。去年12月份,王某服刑期满,出狱前,程某和马某为王某送行,并委托他帮忙给家里捎几句话,王某满口答应下来。出狱后,重得自由的王某整体四处闲耍,很快便遇到了经济方面的窘境。懒散惯了的王某又不愿踏实工作,想起出狱前狱友的嘱托,便计上心来。王某循着程某给的地址找到了程某的妻子,称其在狱中认识了程某,由于自己有关系,提前出狱。王某声称,与徐州彭城监狱的警察是亲戚,受程某之托准备帮其打点一下,帮助程某办理减刑、假释。见王某对其家事十分了解,又对程某的事情如此热心,信以为真的程妻又是掏钱又是买烟,请王某帮忙。随后,王某又找到马某的妻子如法炮制,再次行骗成功。王某共骗得二人2条中华香烟、2条苏牌香烟以及现金8500元,涉案财物共计10760元。

 

归案后,王某如实供述了骗取他人财物的事实。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王某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