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日常生活中是最原始的交易习惯,但交易双方互相取得信任后,采取“先货后款”或者“先款后货”的交易方式也是常有的现象。80后男子王峰便从中“慧眼”寻得“商机”,他在网上看到他人收购木板的信息后,先与对方进行小额交易博取信任,然后以“先款后货”的方式骗取了对方大额货款3万余元。近日,新沂市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峰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今年31岁的王峰原在某物流公司工作。2012年初,王峰看到河北省人赵坤在网上发布的收购木板的信息后,随即产生先通过小额合同交易骗取赵坤信任,然后以“先款后货”的方式骗取对方大额货款的念头。同年2月,王峰通过赵坤在网页上留下的手机号码与赵坤取得联系,并以新沂市某公司工作人员的名义与赵坤洽谈起业务,双方很快达成买卖1万余元木板的协议。王峰向赵坤承诺款到即会供货。几天后,王峰收到赵坤汇来的货款后,根据对方要求及时将约定的木板发了过去。交易如约顺利完成,赵坤对王峰产生了信任感。

 

同年4月,认为时机已经成熟的王峰又给赵坤打电话,称想继续与其合作,赵坤表示愿意。之后,双方又达成买卖3万余元木板的协议。次日,赵坤按照要求通过转账方式将货款转入了王峰的的指定银行账户上。岂料,此后赵坤却迟迟没有收到木板,而此时再打王峰的手机却被告知是空号,意识到上当受骗的他连忙报案。

 

归案后,王峰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将骗取的3万余元全部退还给了赵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被告人王峰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已退清全部赃款,依法对其予以从轻处罚。综上,结合具体案情,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