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商为了使楼盘能有个好销量,往往会请专门的营销顾问公司代为销售,可是浩天公司在委托意得公司代售过程中双方合作并不愉快,最终被意得公司告上了法庭。

 

2008年浩天公司其与意得公司签订了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约定楼盘于2009年5月前正式开盘,否则每延迟一个月开盘浩天公司就要支付四万元的违约金,最终该楼盘迟延了5个月才开盘。在销售后期,意得公司要求浩天公司按约定支付销售代理佣金以及延迟开盘违约金,但浩天公司认为意得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一房二卖、工作人员涉嫌经济犯罪等问题,并在销售后期撤离了所有销售人员,其违规行为导致多户业主向浩天公司要求退房,造成了浩天公司200余万元的损失,意得公司应当进行赔偿。双方就佣金支付问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并最终诉至法院。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首先对400多户购房合同进行了一一核对,最终认定该案销售金额为1.7亿元,并根据合同约定提取0.9%的比例判决浩天公司支付代理佣金177万元、违约金20万元;根据浩天公司的实际损失判决意得公司赔偿33万元,两项冲抵后,最终判决浩天公司支付164万元。(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