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擎盖莫名被烟花炸凹 车主遭遇“三成免赔”
作者:马俐 发布时间:2014-08-21 浏览次数:349
爱车一夕间被烟花砸出一个坑,保险公司却以“侵权第三方无法找到”为由只赔付定损金额的七成,这合理吗?近日,吴中法院审结这起保险合同纠纷,由于保险公司没有明确向车主告知该免责条款,被判决全额赔付。
2014年元旦,小刘夫妇入住吴中区某酒店,并将车停放于酒店露天停车场。1月3日上午,小刘夫妇退房取车时,竟发现引擎盖上凹了一个小坑,前挡玻璃也损坏了,车身上还有一些烟花残骸。他们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报警,保险公司勘查后认定是烟花爆炸致损,民警调查也表明,车辆损坏系前一天在酒店办喜宴的人燃放烟花爆竹所致,而那些人已经离开。
小刘花了1.2万元修车费,向保险公司索赔,却被告知仅能赔偿70%。自己这份保险的限额有59万多,现在1.2万元还要打七折?小刘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全额赔付。保险公司却拿出保险条款:“保险机动车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却无法找到第三方的,保险人予以赔偿,但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保险公司认为,该条款内容经双方确认,且已向原告明确说明,应当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对此说法,小刘并不认可。
吴中法院认为,被告依据保险条款约定,主张在1.2万元基础上计算30%的绝对免赔率,但该条款系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应就免责条款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被告称其已向投保人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对此原告不予确认,而被告亦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故该条款对原告不产生效力。据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给付小刘理赔款1.2万元。
法官提醒:保险条款内容繁多、字体较小,关于免赔、赔率等的免责条款混于一般条款中,与其他条款在字体上并无明显区别,让一般投保人很难注意到。建议车主在投保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一面造成经济损失或不必要的争执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