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规范化建设既是规范法院司法行为的需要,更是提升司法服务品质的需要。只有司法行为规范,才能体现司法公正,才能公平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曲塘法庭切实围绕将“规范”引入司法管理全部程序的总体要求,稳抓“五化工程”,细抓 “五项工作”,建立完善的司法规范化制度体系,力求促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强化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工作。通过领导带头推进,切实发挥部门领导“己正正人”和有效管理上的模范标杆作用,树立心齐风正的庭风;通过由一人固定讲改为九名干警轮流讲的形式,将三会一课活动“激活”,寓理于事,寓理于时,寓理于情;通过鼓励干警积极参与“法官讲坛”、“百日办案”竞赛活动,感受先进风采,领略个人魅力,培植身边典型,营造创优氛围;通过努力做好廉洁示范点以及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提升法庭创新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责任制度,实现事事有人抓,事事有人干,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监督。

 

强化庭审规范,积极开展“两项评查”工作。着实将法官业务素质考核细分为实体处理、程序适用、法律文书制作和卷宗装订4个方面,全面考查,多维度打分;着实加强对语言规范、司法礼仪的细微考核,落实庭审抽查制度,实现“三同步”;着实完善裁判文书上网这一管理制度,统一庭审程序和法律文书样式,加强对审判、执行中各个工作环节的规范;着实开展自查与互查工作,组织法庭干警对错误文书、问题卷宗进行逐一检讨,对错案、冤案进行逐案剖析。狠抓细节,找准症结,防患未然,全力打造优秀规范庭审以及百分百无错文书。

 

强化多元调解,积极开展培训指导工作。坚持与辖区乡(镇)党委、政府倾力打造以人民法庭为中心,以村(居)调委会为主体,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为骨干的“三位一体”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坚持与县、镇、村各级妇联共同搭建三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片区法官与老舅妈同心协力化纠纷解矛盾,共同推进法律巡讲进百村活动;坚持发挥老干部调解志愿者余热与光辉,充分运用其独特的政治资源、人脉资源、阅历资源,推动“老骥创新业、红心助和谐”进程。坚持定期定时法官为调解人员培训授课制度,提高辖区民调人员法律素养与调解能力,通过座谈方式对案件审理、执行过程中发现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及时告知相关民调组织,便于其吸取教训和及时改正。

 

 

强化执行规范,积极开展积案清理工作。在强调调解力度的同时,着力考虑调解后的执行力与法律效果,切实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原则。在审执两权分离的基础上,全面实行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的分离运行,确保执行工作的程序和实体公正。在社会综合管理中,通过发司法建议的形式,促使建立起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建设。在深入开展执行积案清理工作时,对农民工群体劳动争议案件等民生案件,严格落实“快立案、缓费用、速审理、快执行”的制度。

 

强化案发统计,积极开展风险预警工作。及时将辖区各乡镇(村社)受案情况制作为乡镇案发统计表发送各乡镇党委、政府及司法所,以便辖区乡镇领导在抓经济工作时准确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将重点案件、风险预警、涉诉信访、司法建议四项内容纳入到季报年报的制作中,以使地方政府能够全面了解涉诉情况,提高预警防范能力,形成共同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及时将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全方位处理,始终强调变被动接待为主动出访的工作方法,做到经常主动与当事人联系,积极审查来信来访材料,充分掌握案件动态变化,努力实现“一周一评”、“一案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