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法院“广扩民意”邀请代表观摩庭审
作者:叶惠 曾昊清 发布时间:2012-08-22 浏览次数:305
王某在施工过程中坠亡,其家属将承包老板朱某与发包方常熟市梅李镇某村委会告到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共计64万元。
近日,江苏省常熟法院审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从立案开始,法院即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因分歧较大,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为了更好地解决纠纷,维护社区稳定,法院邀请了市、镇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领导、司法所工作人员、各村委会(居委会)调解主任、律师代表、群众代表等30人旁观庭审,充分聆听民意、收集民意,由代表组成的评述人员从法理、情理、道理等不同角度充分发表了评述意见,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对案件接下来的处理也起到了铺垫作用,取得了预期效果。
近年来,涌入法院的纠纷数量居高不下,社区矛盾激化事件时有发生。为了提高解纷能力,也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常熟法院大力开展民意听审活动。具体包括:在社区常见的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农地承包、物业、拆迁等纠纷个案审理中,以社区巡回审判为依托,邀请政府分管领导、人民调解员、社区群众代表等前来旁听,直通民意;开展“迎请代表进法庭”活动,迎请当地人大代表观摩庭审,听取代表意见。
民意听审不仅要求法官做到善于“听”,还要善于“审”,即在拓宽民意表达渠道的同时,善于动用社会评判资源助推纠纷解决,实现司法公正与民意公正的有机统一,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和社会认同度。